2011/6/15 11:32:00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江西省职业培训综合基地,同意设立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所以学院为依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面接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以及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鉴定的职业为车工、铣工、焊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软件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等十一个.鉴定等级为初、中、高三个等级的技能.各工种现有高级考评员和考评员近40人,技能鉴定各工种配有专用场地和完善的仪器设备,职业技能鉴定采用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鉴定试题从国家试题库提取,鉴定考试成绩合格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布发相应的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按(赣劳培[1997]第8号)文执行。
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每年各工种鉴定总人数达3000至5000人次,中、高级合格率分别达95%和85%以上,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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