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针对户籍改革问题进行了一次网络民意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1168人中,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无独有偶,此前,新闻媒体报道,由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于2006年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后也得出结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户籍制度在全国实行一蹴而就的同步改革的确是不现实的。户籍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本改革,它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设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匆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但另一方面,户籍改革是实现城乡人才自由流动,体现公平原则,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
户籍问题所指的并不是户籍管理本身。中国的户籍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依附在户籍之上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在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安排,这才是不合理之所在。户籍改革改什么?其实改的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不平等状况,使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和公平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让每个人在同一制度平台上,凭能力参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但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应考虑到当地资源的承受能力,及早进行相关政策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避免出现“休克式改革”的局面,即“户改”不慎有可能引发的城市管理混乱和相关服务设施瘫痪,最终导致户籍改革失败。因为之前在郑州、济南、江苏等地,由于缺乏配套改革,都曾有过“户改”受阻的报道。
户籍改革还应尽快剥离依附于户口的各种利益和功能,使劳动就业、子女升学、住房分配、社会福利等与户口完全脱钩,还原户籍的本来面目,让它纯粹成为国家管理、统计人口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户口管理办法也应由“事前准入制”向“事后登记制”改革,公民只要在某地居住、生活、工作等达到一段时间,就可自愿申请加入当地户口,实行自谋职业、自理口粮的制度,使人才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在户籍改革中,需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更需要打破地方行政保护主义。如此多的事情要做,因此户籍改革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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