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上海33所高职高专自主招生 被录取者不得参加高考

2013/1/25 10:48: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今年参加上海高职专科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扩容到33所,比2012年增加了两所。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专科层次自主招生试点方案,考生从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可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招生院校的各项测试统一定于2013年3月2日举行。

  上海各试点院校今年继续实行对应届高中生(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实施学业水平成绩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对应届、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实施联合命题统一入学测试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由招生高校自主决定测试内容,自主考试。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网上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高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

  各招生院校将在4月底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5月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114招生网 –新疆招生考试信息网,新疆高考政策,新疆高校推荐,新疆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