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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高考考务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2012/10/8 11:29: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近日,教育部就2012年高考期间发生的四起考务事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发文进行了通报。

  2012年高考期间,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分别发生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考务事故。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要求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各地认真吸取教训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抓好考务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

  湖北省天门职业学院考点错发试卷

  6月7日,湖北省天门职业学院考点考务组工作人员冯旗、刘欣将普高理科一考场和高职理科一考场的语文试卷和答题卡错发,两个考场的监考员易欣、王冰、张伟和杨帆在领卷和考试过程中均没有发现问题。考试结束后,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时才发现问题。该事故共涉及2个考场53名考生。

  事发后,湖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办法,迅速派出工作组赴天门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天门市采取各种办法做好考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天门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这起严重考务责任事故有关人员分别做出处理:停止张伟、杨帆参加本年及下一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给予冯旗、刘欣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易欣、王冰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参加本年及下一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考务组组长薛明霞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副主考严卫东、阳军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给予天门职业学院考点主考徐炎舫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天门市招生考试院院长余新江行政记过处分。

  原标题:教育部通报四起高考考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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