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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得到就读高中的困难认定

2012/8/15 10:42: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信用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和担保,需要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特别是必须得到就读高中的困难认定。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最终经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了加强贷后管理,特别规定申请人应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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