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1年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日-5月5日,届时,各招生单位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缺额情况,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相关调剂政策可在各单位的“院校信息”中查看。
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艺术学及艺术硕士、中医学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中医学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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