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准备工作
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自考365收集2011年各省市报名时间表)。
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自考365收集2011年各省市考试安排表)
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自考365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
4、选购教材 (参看2011年统考教材表)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1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最新资讯)。
三、实施网上报名的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自考365整理各地考办联系方式参考)
四、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各地考办联系方式)
五、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报名流程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促进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构建自学考试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部分省市教育考试院决定与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考365网校”合作建设并开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并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是指: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考生最终成绩。由网上学习成绩按30%和同一课程全国自考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70%比例合成考生该课程的成绩,即: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网上学习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考生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由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省市自考办认定和公布。
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省市及报名网址:
江苏:http://jiangsu.zikao365.com
广西:http://guangxi.zikao365.com
浙江:http://zhejiang.zikao365.com
六、可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七、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八、本科与独立本科的区别
“本科”和“专科”可同时报考,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独立本科”要求有专科毕业证才可以报考,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开设的,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
九、《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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