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四川省高考考场规定:草稿纸禁带出考场

2012/5/29 9:30: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今年教育部修订《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了对作弊行为的处理力度。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依据教育部新修订的内容,四川也完善了违规处理办法,共有14种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9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试卷开封到考试结束都属机密

  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考试卷在启封前都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也属于绝密材料。而今年,四川特别增加了“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考试结束前,任何泄露考题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高考作弊最高禁考3年

  据省教育考试院介绍,今年高考将启用新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4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同时,四川也加大了对作弊的处罚力度,情节特别严重者,从取消当年考试或录取资格,并禁考一年,升级为除取消当年高考成绩外,最高可被暂停3年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按照规定,有作弊行为的相关考生将受到“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同时受到“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另外,四川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还规定,携带规定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以及把草稿纸带出考场等9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114招生网 –新疆招生考试信息网,新疆高考政策,新疆高校推荐,新疆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5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