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陕西:免费师范生毕业后要从事10年中小学教育

2012/5/14 11:39: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近日,陕西省出台《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在中小学服务10年以上。

  《意见》规定,陕西省生源免费师范生录取后,要与部属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免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若违约,将按相应规定处理。

  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须符合三个条件: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在学期间父母户口迁移至省外的,已婚需迁移到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的。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陕西省将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未落实任教学校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区)统筹安排。必要时,各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满一学期后,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性硕士学位。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114招生网 –新疆招生考试信息网,新疆高考政策,新疆高校推荐,新疆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