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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明确回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2012/5/10 15:46: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近日,卫生部官方网站上贴出了一封题为“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公开答复”的回信,这封来自部长信箱的信,首次明确了该部3月24日发布的“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中有关“原有规定”的具体所指——“原有规定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

    网站显示,这封信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4月27日,这一天距离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结束即4月6日已经21天。

    今年3月的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中,很多地方表示:“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由此引起不少科学学位研究生的担忧,并被一些学生称为“报考乌龙剧”。

    3月23日,中国青年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次日,卫生部发布“医学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变”的消息,但并未明确说明科学学位研究生到底能否报考当年的医师考试,而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给该部有关“如果调整报考规定,新规定受用的人群是哪些,是否包括在老规定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已经入学的学生,即现在的2009级、2010级和2011级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的问题也迟迟未得到回复。

    4月27日发布的这封公开回信称,“目前,我们已与教育部达成一致,将在今年研究如何规范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明确其医师报考条件,并将视情况发布有关规定。在规定发布时,已毕业、已入学和已报考并随后被录取的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仍将执行原有规定。”这一说法首次明确了2009年、2010年、2011年以及2012年入学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未来的医师资格考试。

    回信的最后一段明确了关于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问题,该答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等相关文件对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请参阅。如有其他问题,可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10-59935046。”

    这是卫生部首次在其官方网站上提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但这一文件并没有出现在该网站相关的法规文件栏目中。

    5月3日上午,记者就此致电卫生部新闻办,该办工作人员解释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并未出台,(公开回复中提到这个文件)是之前的口径错误,我们立马改过来。”随后,记者再次打开“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公开答复”,该公开答复最后一段中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已修改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最新的落款时间是5月3日。

    “而医师资格的报考仍按照(公开答复中)第一段提到的,即2006年至2011年卫生部发布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此,持续一个多月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报考乌龙剧”终于有了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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