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我市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我市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主要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学制三年,每学期相对集中学习一段时间。完成规定课程,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三年的公务员,可报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办学点)等8所高校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报考人员须参加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其他三门全国联考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114招生网 –新疆招生考试信息网,新疆高考政策,新疆高校推荐,新疆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514.6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