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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化学考点汇编:5单元

2013/1/18 14:03:00 114招生网新疆站 【 】  

第五单元 化学方程式

  考点1  质量守恒定律
⒈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⒉质量守恒定律的分析归纳:
五个不变: 原子的种类、数目、质量不变,  元素的种类、质量不变
两个一定改变:物质种类、分子种类一定改变
一个可能改变:分子总数可能改变
⒊关键词的理解:⑴参加化学反应的,所给予物质不一定都参加反应,若反应物有剩余,剩余的物质没有参加反应。所以必须强调“参加化学反应”,而且质量守恒定律只能用于解释化学变化。⑵质量总和“是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的质量总和和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质量总和”。如:镁在氧气中燃烧生成氧化镁,参加反应的镁的质量和参加反应的氧气的质量的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氧化镁的质量。
考点2   化学方程式:用化学式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
化学方程式提供的信息(意义)
⑴哪些物质参加了反应(反应物是什么)  ⑵生成了哪些物质(生成物是什么)
⑶反应条件     ⑷反应物与生成物之间的质量比   ⑸反应物与生成物之间的粒子数量比
化学方程式的读法    (以C + O2 点燃===== CO2为例)
⑴质:碳和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反应生成二氧化碳;  ⑵量:每12份质量的碳和32份质量的氧气完全反应,生成44份质量的二氧化碳;⑶粒子:每1个碳原子和一个氧分子反应,生成一个二氧化碳分子。
考点3   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⑴以客观事实为基础;⑵要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考点4   根据化学方程式的计算
⒈解题步骤及格式:一般分为以下七步:⑴解设未知量,一般情况下,求什么设什么;⑵写出相应的正确的化学方程式;⑶根据化学方程式找出相关物质的相对分子质量,列在相应的化学式下面;⑷标出已知量和未知量;⑸列比例式;⑹求解;⑺答题。
⒉计算中常用的关系式:⑴m= ρv   ⑵单位换算:1L=1000mL,1mL=1cm3
⑶物质的纯度=纯物质的质量/不纯物质的质量×100%
变形:纯物质的质量=不纯物质的质量×物质的纯度     不纯物质的质量=纯物质的质量÷物质的纯度
⑷物质的纯度(纯物质的质量分数)=1-杂质的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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