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潍坊市201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潍坊市教育局针对各种借读生情况进行了分类,并分别作出详细说明。
1、市区户口而在市区外借读(有潍坊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借读学校证明和学籍主管部门证明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根据户口所在区域,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其中在潍坊市各县、市借读的,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在初中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等学科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
2、非市区户口而在市区借读(有市区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市区报考的,需持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劳动用工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根据借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域,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如需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有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3、无潍坊市初中学籍,或临时由外省、市转入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在市区参加高中升学的,需于4月12-14日根据有关规定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指定学校报考。
4、无市区初中学籍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提供由学籍主管部门和就读初中学校提供的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或认定等级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和相关标志性成果等。
5、无潍坊市学籍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潍坊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对于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备案。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为严格学籍管理,报名结束后,潍坊市教育局将对市区报名信息与初中学籍档案对照,无学籍者则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凡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对高中学校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除了报名后审查外,各高中学校还将在入学时进行审查。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必须交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凡准考证照片与新生不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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