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通知要求,达到条件并经批准的独立学院从2008年秋季入学学生开始,将以独立学院的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4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和我省部分独立学院了解到,目前我省独立学院的毕业证已由独立学院颁发,而学位证则基本由母体学校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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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尚未出台具体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我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等学校名单,目前我省共有独立学院12所。
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依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并经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独立学院,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以独立学院的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这就意味着,除部分五年制专业外,从2012年开始,达标独立学院的毕业生拿到的学位证将由独立学院来颁发。
省教育厅规划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独立学院的毕业证由独立学院颁发,学位证则基本由母体学校颁发。“明年独立学院的学位证颁发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但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具体办法。”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院长刘汝军分析,按照教育部政策要求,最快今年下半年我省将会对独立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具有独立颁发学位证的资格。这对独立学院在办学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并不意味脱离母体独立
如果脱离了母体学校,独立学院单独颁发学位证的社会认可度是否会降低?
省教育厅规划处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独立颁发学位证,并不意味着独立学院将与原母体学校脱离。除非经过教育部审批独立,其学位证上的独立学院名称前还将加注母体学校名称。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全国独立学院在5年内符合条件的都要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普通本科高校。这一日期日益临近,完成独立建制的独立学院少之又少。
山东经济学院招办副主任王燕认为,这与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之间的密切程度有关。以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为例,其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的经验和实践基本来源于山东经济学院,这是独立学院得以发展的基础之一。“这一政策2008年就公布了,从考生报考情况看,这几年报考也比较稳定。”王燕说。
刘汝军则认为,只要这一政策全国统一执行,对独立学院的招生就不会有影响。(杨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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