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1年春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4月18日—5月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地点:四川大学自考办科华街10号展业大厦405
二、申请本次学士学位程序如下:
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在www.51100.net/xw上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后打印一份与学位申请材料一并带到川
大自考办审核。
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
(2)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档案(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3月学位外语已经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本次学位,请在4月25日后提交申请材料);在考籍时间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替代学士学位英语,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毕业论文1份;
(8)3张一寸、1张两寸修剪整齐的近期同底蓝色背景证件照(照片背面用园珠笔写上姓名、专业);
(9)非川大助学班考生收取学士学位受理及材料审验费200元;
三、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
(1)本科毕业生档案(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如已交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的,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提出,也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复印后盖鲜章;如未交档案但已密封的请到川大自考办拆封复印后再填学士学位申请表。
(2)考生在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前,认真仔细阅读表下备注,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在课程填写时严格按照学籍表顺序,上下左右不得互换,自考生无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含论文成绩,其所有内容必须是在计算机上填写好后单面打印;到校审核材料时请带上申请表电子文档。
(3)为了考生信息准确性,请考生尽量本人前来办理;如若代办需出具代办人和申请人原件及复印件(两人身份证正反面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签名确认)。
(4)目前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5)本次申请学士学位领取时间预计在7月10日左右,请在7月上旬关注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114招生网 –新疆招生考试信息网,新疆高考政策,新疆高校推荐,新疆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09.8633]